不是因为不要他。是因为太想要了,要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人——大齐的中书令,天子的左膀右臂,三十三岁,在朝堂上翻云覆雨,让所有人都俯首帖耳——在一个孩子每年一封的书信面前,溃不成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怕自己一回信,就会忍不住把他从江南接回来。他怕把他接回来之后,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。他怕这个孩子待在他身边,会成为别人攻击他的软肋。他怕自己保护不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怕的太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他把每一封回信都写好,封好,蜡封都盖了——然后烧掉。让那些话变成灰烬,变成青烟,变成什么都没有。就好像从来没有收到过那些信,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那个孩子接回来,从来没有在每一年的同一天,坐在书案前,提笔写下“鹤洲吾儿”四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第一封回信的开头,”裴宴的声音从月光里传过来,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,“我写的是‘鹤洲吾儿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鹤洲的呼吸停了一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写完之后我看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。然后我把那张纸抽出来,烧了。重新拿了一张,写‘鹤洲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喉结又滚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然后又烧了。写了第三张。开头是‘沈鹤洲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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