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实说,这就是我不想讲的理由。
与其剩下的日子过得生不如Si,不如直接把自己杀了,喝个孟婆汤转世重生,对她来说还b较快乐吧?
只不过、还是那一句,我真的太看轻她了。
包括这种保护的念头在内,以及要她帮忙却又不愿她涉入太深的行为,还有面对她时......忍不住感到的优越感,都是我小看她的证明。
要是真将她当成朋友、或者是战友,那就跟她说的一样,应该把她理应知道的事和我该分享的资讯都老实说出才对,让她自己承受痛苦;让她自己判断、决定。这才是平等的作法。
就算想不到她之後该怎麽办?该怎麽自处?或着承受得了多少痛苦?我也还是得尽我的义务才对。而我的义务应该是「告知」,并不是其他的什麽。
所以——
「恩......」既然她想要醒来。
既然她已做出选择。
「醒来啦。还会觉得头要炸开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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