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念知道,火候差不多了。
2003年5月20日,江念十七岁生日的前一天。他写了最后一篇日记:
“2003年5月20日。明天我就十七岁了。我决定,在生日这天向郑毅哥表白。我知道这很疯狂,知道这可能毁掉我们现在的一切。但我没办法再忍受了。每天看着他,却不能碰他;每天和他生活在一起,却只能以兄弟的名义。我要疯了。
如果他接受我,我会用一辈子爱他,保护他,不让任何人伤害他。
如果他不接受……
那这个世界对我也没有意义了。
明天晚上,我会去河边等他。如果他不来,或者来了却拒绝我,那我就跳下去。
反正,没有他的人生,不值得过。”
写完这篇日记,江念故意没有把日记本完全推进暗格,而是把日记本翻到第一页,放在书桌最显眼的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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